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政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的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的标准

 

河北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的标准通知的通知
 
(冀财会〔2010〕55号 2010年11月17日)
 
各设区市财政局、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发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的标准》(财会[2010]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财政部关于发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
(财会[2010]20号 年十月十九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境内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是采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表述的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采用XBRL编报财务报告行为,保证以XBRL格式编报的财务报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我部制定了本分类标准。
本分类标准经过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相关国际组织校验,由九部委组成的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审核,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我国部分公司、部分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施行,鼓励其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本分类标准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由我部另发。
请各相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分类标准编制本企业或上市公司客户2010年度财务报告实例文档,并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本分类标准的命名空间为http://xbrl.mof.gov.cn,电子文件包请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点击会计司下载,或登录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www.casc.gov.cn)以及XBRL中国地区组织网站(www.xbrl-cn.org)下载。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冷冰 赵金光
  联系电话: 010-68552534 68553275 68553016(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lengbing@mof.gov.cn zhaojinguang@mof.gov.cn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1-03-30 15:59:41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没有了
  • 唐山会计学校 版权所有 2010-2012 冀ICP备06002404号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邮编:063000 QQ:920344345
  • 电话:党校分校 2824242 西山道分校 2849993 科技馆分校 2840023 丰南分校 8117000 新区分校 5758302 开平分校5758303
在线交流 
党校部 刘老师 党校部  刘老师
丰南部 丰南部
科技馆分校 科技馆分校
人才 翟老师 人才  翟老师
党校分校
0315-2824242
西山道分校
0315-2849993
科技馆分校
0315-5305343
丰南分校
0315-8117000
新区分校
0315-5758302
如不在线请电话联系